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7-13浏览次数:656

一、认真学习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、法规以及国家审计署、教育部、省审计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在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对学校一切有经济活动的单位或项目,依法公正地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。

二、草拟内审工作有关文稿,结合学校实际,不断建立、健全内审规章制度。

三、依照审计程序,对学校所属单位(包括经济实体)的财务收支、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、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、使用、经济效益等,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。

四、根据学校安排,对有关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

五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,负责对校办企业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上报审签。

六、根据有关规定,负责本校基本建设(维修)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和外审项目的协调工作。

七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参与学校基建(维修)项目、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,并做好合同审核工作。

八、对法定审签事项和国有资产的转移、报废进行审签,参与学校有关项目的经济论证。

九、指导和监督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,开展咨询服务,针对问题,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,树立服务意识,寓监督于服务之中。

十、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